全力打造山清水秀生态之城 肥东县跻身国家园林县城行列

2017-11-09  2696

10月30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《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、县城和城镇的通报》,肥东县榜上有名,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。

绿化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,是一个城市政治、经济的反映。近年来,肥东县不断强化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理念,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,打造“有土皆绿、是水则清、四季花香、处处鸟鸣”的生态肥东。

“城在林中建、水在城中流、家在绿中住、人在景中行。”为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步伐,改善县城人居环境,提高县城生态质量,促进县城可持续发展。肥东县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,大力实施植树造林,提高森林覆盖率,争创国家级园林县城,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整洁、舒适、优美的生活环境。截至2016年底,全县有林地总面积50多万亩,林木绿化率达29.1%,新建湿地公园增加城市绿肺,目前,龙栖地公园通过省级验收,完成国家级管湾湿地公园的详细性规划,积极准备创建国家级管湾湿地公园。


该县突出园林绿化,提升综合品位;突出基础设施,提升承载能力;突出景观建设,提升整体形象;突出节约建设,提升现代魅力。按照“一街一景”“一路一品”原则,以香樟、法梧、黄山栾树等乔木为主,以灌木、草花为辅,实施高标准街道绿化,做到非硬即绿,增加城市绿量。目前,城市道路33条58.2公里,总面积193.14万平方米,道路绿化133.05万平方米。小区绿化与小区同步设计、同步审批,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;实行“包栽、包管、包活”责任制,对社区空地见缝插针栽植花草树木,先后建成市级园林式单位5家,县级园林式单位、小区30个。与此同时,该县对街道两侧未建设用地、城中村拆迁后临路土地、企业预留地,采取“租地留绿、租地建绿”的办法全部进行绿化,累计建设了和平文化广场、景民游园、青少年公园、城南公园等29处广场、公园、游园绿地。此外,还采取积极引导政策,支持集体和个人苗圃建设,为城市建设提供了丰富、足量的绿化苗木。在拆迁和建设过程中,该县突出抓好原有树木的保护工作,坚持拆迁不刨树,建设不伐绿,将原有的枫杨、刺槐等大型树木绝大部分保留。

重点打造店埠河游园、和睦湖公园、重点景观带、城市森林公园等“四大精品”,提升城市整体形象。累计投资8000万元建设店埠河游园,设计建设园林小品33处,景观亭9个,廊架3处。沿河两岸打造了平均36米宽的生态绿地系统,设置座椅、休闲树阵广场、健身绿道、健身设施等,成为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。投资1.8亿元,围绕“文、水、绿”做文章,对湖岸3100米的和睦湖周边实施边坡整修、河渠治理,打造了1200亩的生态绿地系统,做到春有花、夏有荫、秋有果、冬有景,形成林荫可憩、文化可品、风景可赏的滨湖园林景观。先后投资1300万元,突出“文化+绿化”景观特色,重点建设了肥东高速出口等节点小品。完成了店埠河、定光河治理,形成了总长23.48公里的河岸景观。投资1.1亿元,突出“生态+人文”的景观特色,打造新合马路至长临河段绿树浓荫、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旅游观光大道。每年开展“全民义务植树”活动,坚持在县城周边建设大型风景林,如政协委员林、巾帼林、共青林等,放眼望去,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,如同一道绿色的屏障,守护着日新月异的肥东县城。

目前,肥东县正在努力实现“仰首望青山、俯身见美景、四季赏鲜花”的“绿色梦”。继续围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县城“双城同创”目标,提升、提速、提质、提效城市建设和管理,努力把肥东打造成大气高端的魅力之城、产强民富的实力之城、山清水秀的生态之城、宜居宜业的幸福之城。